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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遵尼师:灭苦之道 三、梵行 三
三、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发持钵,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为求胜义故;为度老病死忧悲恼苦,究竟苦边故。【契经 五阴诵】
为何出家身份对修行竟会这般重要?这个问题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交代清楚的,且由出家人的相貌说起。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发持钵,家家乞食,如被禁咒。」经文说得简单,仅轻描淡写地叙述了一些众所周知的外相,但这些外相本身就是一种保护措施,目的是尽可能地帮修行者隔离欲贪的诱惑。出家人的特殊扮相犹如古代黥面的酷刑,不需发传单、不必作广告,即使是幼童也能远远一见便知来人身份特殊,不能以常态的社会礼仪对待。
除了符合了社会大众心目中固定的形象,出家人能说的话、能作的事、能涉足的场合都极为狭隘、极为有限,逼得出家人若不专注于道业便无以打发时间;除了一般社会大众的接济,出家人不许涉入任何行业谋求资生所需,身处农、工、商、政、学、艺等整个社会体系之外,出家人就只有修道证果一途可供奋斗努力;除了自身的道德品行,出家人没有任何势力可资凭恃,不受德行感召的顽劣之徒大可盛气凌人地轻贱出家人,不时提醒出家人切莫以世间法自我庄严而得意忘形。
这一切「精心设计」都只有一个目的:迫使出家人安守本份,为求胜义谢绝旁骛。
如是出家已,住于静处,摄受波罗提木叉律仪,(威仪)行处具足,于细微罪生大怖畏。受持学戒,衣钵随身,如鸟两翼。【契经 道品诵】
出家现出僧相之后,首先必须能安住于静处,不可以闲来无事又想串串门子、又想四处走走看看、又想找些事情来消遣消遣,倘若连形之于外的言行都控制不了,还奢言调伏那飘忽无踪的内心?
摄受波罗提木叉律仪就是持戒。剃发持钵家家乞食,是以外相约束来帮出家人隔离那些显而易见的欲贪,持戒则是进一步地要求出家人自行节制所有可能与五欲功德相应的行为。
所谓的威仪行处具足就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处事原则,有原则的世间人值得受人尊重;与欲贪划清界线的修行者更是值得受人恭敬。大乘佛法已经发展出三千威仪、八万细行,仿佛连修行者的一举手、一投足都要提供范本以资参考,那样的「威仪」只会给人摆架子、不自然的感觉,倒不如发于内而形于外,严防欲贪、峻拒诱惑,自然便具备了教人不敢冒渎的威严。
长久以来僧团中的持律者或弘扬戒律的戒师,总爱用各种具像的善恶果报来对修行者施加威逼利诱,希望修行者终能因好乐畏苦而作到:于细微罪生大怖畏。但是真正优秀的修行人之所以于细微罪生大怖畏并不基于这样的理由。修行者必须坚定意志、坚持立场绝不与欲贪妥协,修行者绝不对欲贪作任何让步、任何条件交换。为何会犯细微罪呢?原因再简单不过:只不过是对那呆板僵化的戒条作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逾越,哪有什么关系!这种没什么关系的心态,就足以让修行者一再自欺、一再逾矩,到最后是非对错的界限已被自己涂抹殆尽、再认不清什么是应该的、什么是禁绝的,活活扮演了「犯戒行恶、不善法,腐败寡闻,犹莠稗、吹贝之声,非沙门为沙门像、非梵行为梵行像」的现成恶例。一个珍视自己出家身份、敬重自己修道生涯的修行者不敢在犯罪边缘玩走钢索的游戏。
「衣钵随身,如鸟两翼」的形容给人洒脱逍遥的遐想,实际上这并不是那么惬意的事。出家人得将自己的维生资具降到无法再低的限度,如法依靠乞食维生的修行者可能面临乞食难得的困境、为了接受不同人们的供养、向不同的人解说佛法,或者只为不依恋一个固定住所而改换居处。修行人必须保持着随时可以整装上路的状态,这就迫使他们不许囤积一般人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修行人不可贪图舒适享乐,清贫刻苦有助离欲清净,但这绝不会是世人所向往的生活。
尔时,尊者跋耆子诣佛所,稽首礼足,退住一面,白佛言:「世尊!佛说过二百五十戒,令族姓子随次半月来说波罗提木叉修多罗,令诸族姓子随欲而学。然今,世尊!我不堪能随学而学。」
佛告跋耆子:「汝堪能随时学三学不?」
跋耆子白佛言:「堪能,世尊!」
佛告跋耆子:「汝当随时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随时精勤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已,不久当得尽诸有漏,无漏心解脱、慧解脱,现法自知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契经 道品诵】
比丘的戒律超过二百五十条,比丘尼的戒律更较比丘多出一百条,其中的琐碎不便是可想而知的,跋耆子比丘就来向佛陀反应,他没办法一一去记牢这些条目,再一一去遵守他们。佛陀于是教他好好地精勤于增上戒学、增上意学、增上慧学。终于跋耆子比丘证得阿罗汉果。
佛陀制定戒律必须非常明确,不容有模棱两可、随意解释的余地。好比不能笼统地制定「不得欲贪」这种戒,僧团中除了阿罗汉以外的其他人都尚未究竟离欲,若制这样的戒简直是制定原罪!所以当比丘尼们滥用蒜农的承诺而糟蹋了整个蒜园后,佛陀也只好为比丘尼制定一条不得啖蒜的戒,这条戒既给比丘尼一个教训,也给蒜农一个交代;佛陀也无法制定「洗澡不得超过一小时」这种戒,佛陀时代没有分秒不差的时钟,人们只能凭感觉来断定时间过了多久,那么一来就变成自由心证而没有绝对标准了,所以当六群比丘占用国王的浴池、害国王枯立等候了一整夜之后,佛陀竟一口气指定比丘十五天才准洗一次澡,这条戒节制了六群比丘,却也带给一般比丘生活上无谓的不便。为了明确与标准,戒律不得不呈现繁琐、死板甚至无厘头的形态。
所以,当跋耆子比丘提出难处之后,佛陀回到持戒的原始目标,教跋耆子比丘直接从三增上学下手。一个专注于戒、定、慧的修行者,念兹在兹就是修行、就是道业,无须叮咛鞭策自然威仪行处具足,于细微罪生大怖畏,径向解脱的目标前进。这也就是跋耆子比丘虽不细究二百五十条戒的戒相而能证果的原因。
戒律毕竟不是修行的目标而是离欲的手段,但跋耆子比丘的例子并不能作为恶行比丘拒绝持戒的借口,出家人修行的场合并未脱离世间,只要身处世间就有繁杂的人事状况必须面对,处理这些具体的纷扰就得有具体的条规可供依循,不得各行其是,所谓具体条规当然就是戒律。
相较于保守、刻板、一味在事相上强调轻重等持的持律者,掌握住佛陀制戒精神,坚守离欲的正行倒是与清净梵行更为相契。之所以不许啖蒜,与其将大蒜冠上「生食生瞋、熟食生淫」的罪名,毋宁理解这件案子是佛陀让比丘尼牢记:再也不许向慷慨的信施予取予求的教训。蒜,究竟有没有吃进比丘尼嘴里倒还是其次,想离欲的比丘尼自不会找借口吃蒜;比丘尼,是不是依然对信施取索无度才是重点,如果比丘尼不再吃蒜,转而向花生园、果园或在家人的库房进犯,难道就不算犯戒?再额外附带说明一点,所谓的不得啖蒜是指整棵蒜生食(别忘了她们从蒜园拔的是生蒜,而比丘尼不得自煮食),至于乞食或受请的食物中佐有蒜料则不在此限,因为比丘(尼)不得对施主的供养加以拣择。
佛告迦叶氏:「汝自知悔愚痴、不善、不辨。闻我为诸比丘说戒相应法,赞叹制戒。而于我所不忍、不喜,心不欣乐而作是言:『是沙门极制是戒,极叹是戒。』汝今迦叶!自知悔、自见悔已,于未来世律仪戒生,我今授汝,哀愍故。
迦叶氏!如是悔者善法增长,终不退减。所以者何?若有自知罪、自见罪而悔过者,于未来世律仪戒生,善法增长,不退减故。
正使迦叶为上座者,不欲学戒、不重于戒、不叹制戒。如是比丘我不赞叹。所以者何?若大师所赞叹者,余人则复与相习近、恭敬、亲重。若余人与相习近、亲重者,则与同见,同彼所作。同彼所作者,长夜当得不饶益苦。是故我于彼长老初不赞叹,以其初始不乐学戒故。如长老,中年、少年亦如是。
若是上座长老初始重于戒学,赞叹制戒,如是长老我所赞叹。以其初始乐学戒故,大师所赞叹者,余人亦当与相习近、亲重,同其所见。同其所见故,于未来世彼当长夜以义饶益。是故于彼长老比丘常当赞叹,以初始乐学戒故。中年、少年亦复如是。」【契经 道品诵】
戒律的确是繁琐、死板且造成诸多不便,对于那些原本就律己甚严的修行者,特别是头陀行者而言,那不但多此一举,更是无端的干扰了!迦叶尊者就是其中的代表性人物,所以在佛陀制戒并鼓吹僧众遵守戒律时,迦叶实在是相当反弹。
也许是迦叶的心态让追随他学习的新学比丘有样学样;也许是迦叶自己观察到并非所有的修行者都那么懂得自律,反正迦叶终于觉悟到没有明确的戒律可资遵循,僧团必将无可避免地腐败、堕落。于是迦叶长途跋涉去见佛陀,只是为了向佛陀忏悔当初内心对佛陀的不满。
佛陀原谅并安慰迦叶之后,又严正地为迦叶说法:即使像迦叶这样身为楷模、典范的上座长老,如果轻视戒律的话便不值得佛陀称叹。因为这种人若被佛陀赞扬,那就会有许多人随他学习,跟他一样轻蔑持戒。轻蔑戒律的人别说道业无以成就,所抱持的恶邪见更是令人永不脱三恶道苦。
越来越多的出家人抱怨在时空变迁之下,戒律已滞碍难行。有许多出家人虽不敢删除或改制戒条,却只挑些合自己口味的戒来持,或干脆漠视戒律的存在。最不堪的情况是:竟然有无耻之徒大言不惭地声张:「执着于持戒是戒禁取」。其实,只要能掌握佛陀制戒的精神,戒律就没有不合时宜的问题。持戒是梵行的基础、是抵制欲贪的第一道防线,不愿清净持戒的唯一原因就只有耽溺欲贪。梵行是为了断除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轮回,欲贪则坚持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轮回,对修行者而言,梵行与欲贪誓不两立。戒律让修行者在言语行为上能有明确的规范可资遵循,让修行者坦荡泰然而无有疑悔地悠游于修行生涯。不持戒的出家人失去了是非对错的分际、失去了清净梵行的基地,他们再度成为欲贪的傀儡,背离解脱。
正是由于这样的痛定思痛,让原本对戒律极为不耐的迦叶,在佛陀入灭之后劳心劳力地为结集法与律而奔波,使正法律得以流传至今。这也算是另类的因祸得福吧!
尔时,尊者优陀夷诣尊者阿难所,共相问讯、慰劳已,退坐一面,语尊者阿难:「如来、应供、等正觉所知所见,为诸比丘说圣戒,令不断、不缺、不择、不离、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叹、所不憎恶。何故如来、应、等正觉所见,为诸比丘说圣戒,不断、不缺、不择、不离、不戒取、善究竟、善持、智者所叹、所不憎恶?」
尊者阿难语优陀夷:「为修四念处故。何等为四?谓身身观念住,受、心、法法观念住。」【契经 道品诵】
为公平起见,提到迦叶与戒律的结集,就不能不提佛陀临终时细微戒可舍的遗命。是的,在了解佛陀的制戒精神后,舍细微戒根本就不该造成困扰:保障修行者离欲的戒非持不可;若当真障碍了向厌、离欲、灭尽的法次法向则不妨暂时舍下!譬如印度民情以跣足(赤脚)代表恭敬、以持伞盖来展现身份的尊贵,所以有比丘尼不得持伞盖着革屣的戒条,但在以穿戴整齐才算恭敬、撑伞只为避免浑身湿透窘态的环境背景下,撑伞、穿鞋反倒才能让世人不起讥嫌,而愿意尊重供养比丘尼,此时撑伞穿鞋就不该视为犯波逸提罪,这种情况下此戒的存在应是警示比丘尼态度要谦恭、不可自视高贵,特别是所使用的资具代表了心态的彰显之时,最是要慎重其事。
佛陀既已遗命细微戒可舍,就是要告知弟子,戒律终归是世间、世间法,修行者的终极目标再怎么说都是为了离欲解脱、究竟离苦,而戒律仅是因应世事而制定的条规,制定所有这些条规的目的仅是在于保护离欲梵行,离欲才是修道之本,戒律仅是修离欲梵行的一种措施、手段。倘若有修行者竟因「无法清净持守戒律,为尊重戒律故舍戒、为心不忧悔故舍戒!」「没有十师受、二部僧受的『传承』不具比丘、比丘尼的资格!」那就是本末倒置的恶邪见了。若宣扬此类恶邪见而令余比丘、比丘尼忧悔障道,除了谤佛、谤法之外,还犯了「故令比丘(比丘尼)疑悔」的波逸提罪。有位西洋哲学家说过这么一个寓言:智者向前来请教的人们开示道:「上帝已死!」然后离开片刻,待他回来时发现听他开示的那些人正在膜拜驴子。佛陀的正法律是禁止对神或其他冥冥中之力量予以信仰、崇拜的,但这些不肖子弟竟在失去以神为信仰的寄托之后,转而信仰、崇拜戒律。这和膜拜神或驴子又有何差别?
虽然如此,但戒律终是梵行的基础、离欲的保障,只要能依出世间正见来掌握住佛陀制戒的精神,了解佛陀对所制的戒一再开缘又一再禁制的苦心,就能在任何环境条件下清净持戒、心无疑悔。
在王舍城的结集大会上,既未有时空因缘的变迁,也未有后人以戒禁取的恶邪见来崇拜、神化戒律的情况发生,所以阿难虽提到了这项遗命,却没办法说明细微戒的界限何在,以致大会最后决定:「未制者莫制,已制当随顺学」。时隔二十多个世纪之后,从今日来看这项决定,实在不失为一个好决策,只要看看「佛经」严重走样的实例,就该为《戒经》大体保持完整的现况而松一口气。总之,最可堪庆幸的还是:今天的比丘、比丘尼仍有保持原貌的戒律可资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