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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宗简易放生仪规 二
照一般放生,活物放生后再转世仍是活物,然照著“放生仪规”放生,可令活物转世为人,与圣门结下深缘,所以功德更是无量,其仪规内容大致如下:(若无注明者,每一步骤诵三遍)
(1)(杨枝净水)演净科仪赞文一遍。
(2)大悲咒一遍。(亦可代以六字大明咒百八遍)。
(3)启请佛菩萨圣众。
(4)代活物皈依三宝。
(5)代活物忏悔罪业。
(6)代活物发四大弘愿。
(7)代活物发四大自性弘愿。
(8)讽诵七佛圣号,闻者可升人天。
(9)诵般若心经一遍或三遍,替活物开智慧。
(10)诵佛号、诵往生咒,愈多遍愈佳。
戒杀吃斋之最高表现即是放生,吃不了素者,亦可放生积功补过。举凡求寿求子、求健康、求智慧,欲消灾解厄,想行事顺利,试种种法,效果不显著者,可力行放生,必能感应迅速,圆满所求。何以故?人生最重自由,众生界亦复如是,给众生解脱自由,即是给自己如意自在,是故宽宏大量,处处给人方便者,无乃这亦是一种放生。
跋注:
一般人以“环(境)保(护)”之理由“鼓励人们不要放生”,说“放生是破坏生态平衡”,这固然有几分道理,但是前世杀业重者,就只能靠放生、修法并用,才能消灾解厄,其他方法难以取代,所以只要“放生”的善士大德能顾及“环保”的要求,多放生些可维护大自然生态平衡的生物,有助于农作物生态成长的生物,依照专家的统计建议来放生,例如:放生(一些国家政令所努力培育、保护之)稀有动物(台湾悔花鹿...),少放生一些肉食性、残暴性动物(毒蛇、食人鱼...),也少放生一些野外求生能力不强之动物,以避免“放生即是放死”,这样又可达到“放生”目的,同时又兼顾及“环(境)保(护)”之目标,可同时两全其美。
注1:若欲消灾的话,要呈回向文,请佛菩萨作主,功德全部回向给自己的业障,彻底地释解冤结,使自己消灾解厄延寿。其原因乃在若只是口头功德回向业障,此等冤亲债主领受功德之后,事后可能会耍赖,再来找麻烦,若有呈回向文的话,回向文即变成有凭有据的证明文件,无法耍赖,故于行善之后立即呈回向文。